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关于“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新增销售及回收一...
发布日期:2010-1-8 点击:918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及北京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新增销售及回收一体化资质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新增销售及回收一体化资质企业招标

二、招标编号:0714EMTC3681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为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新增销售及回收一体化资质企业招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 44号)和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98号)及《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京商务交字[2009]164号)的要求予以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是指购买人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和电脑。凡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北京市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为了有利于参与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本次招标拟增加既具备家电销售又具备家电回收能力的双重资质的企业共8家。

以旧换新的新家电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

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新增销售及回收一体化资质企业有关资质、资料信息将在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批“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招标”中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可参

与同步进行的“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第一批中标企业新增回收或销售资质招标”项目01-05包的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地区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2008年在北京地区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运营商)

2.       投标人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流动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且无不良信息记录;

3.       投标人具备较强的家电产品销售能力,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

4.       投标人销售服务网点和回收服务网点布局合理,具备在全市范围内配送能力、上门回收旧家电的拆卸及搬运能力;

5.       投标人应具有能承受《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办法》(京财经一〔20091898号)规定的运费补贴标准的能力;能按照《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09]1849号)有关规定执行;

6.       投标人具有专业售后服务团队,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保养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服务水平;

7.  投标人具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纪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8.  投标人应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9.  投标人能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10.  投标人必须符合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及回收有关企业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且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即日起至2010127,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8室,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下述网站下载:www.ceiec.com.cn,进入主页后点击“业务介绍”中的“招标与采购”,再在新页面中点击“招标公告”。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2010129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递交至首都师范大学北校区国际文化大厦(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

2.  投标截止时间:2010129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招标代理机构: 

       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编:100036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号:00166108094001

    人:张昕昕

联系人电话: 01068218506

      真: 01068221474

jowena@163.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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